5月3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18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厉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办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245件,作出行政罚款金额超过2.5亿元。
去年,贵州省通过各类专项行动,严查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专项行动,重点打击2017年底我国已禁止进口的废塑料、废纸、废纺织品原料、钒渣等4大类24种“洋垃圾”和建筑垃圾、电子废物、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等固体废物走私活动中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对全省13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执法检查督查,提升了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履行好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自觉性,防范和化解行业环境风险。开展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专项行动,督促各市(州)依法对31个问题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累计处罚金额239.77万元;对56个问题追责131人,对2个问题行政拘留6人。开展“守护多彩贵州 严打环境犯罪”2018-2020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涉危、涉重企业环境犯罪行为、在线监控设施运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项目和排污口、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领域开展了全面排查。
此外,全面完成贵州省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贵州省环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系统的开发并投入运行,规范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并及时通过“贵州诚信网”的“贵州省双公示系统”进行数据报送和归集公示。制定印发《贵州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试行)》,组织97家重点排污单位完成环境信用试评价。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制度,继续推进贵州省企业环保“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发布第五批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信息,172家违法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