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存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答复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的疑惑”的发文并被大量转载。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将实际情况说明如下:
1、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从未在任何公开场合正式答复或网络公开发表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相关的任何问题;
2、有关该标准的最终解释,以该标准的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归口单位TC288(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执行单位TC288SC3(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会)的具体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