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
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54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公司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回购用途、回购实施期限等回购股份方案内容进行调整。公司拟使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6.9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466,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64%,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0.73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0.6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4,998,934.71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