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厅拟受理弋阳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7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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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是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三县岭镇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了弋阳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一期),该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能 600 吨废弃物(2×300t/d),年处理量20万吨,一期10万t/a(危险废物8.5万t/a,一般固体废物1.5万t/a),二期10万t/a(危险废物8.5万t/a,一般固体废物1.5万t/a)。其中一期、二期各处置量均10万吨/年,分别为包括固态及半固态危险废物固态及半固态危险废物98938t/a,工业废液1157t/a。现项目一期已完工,二期暂未完工,本次验收仅针对一期工程,一期工程依托海螺水泥1#回转窑处置固废。一期工程能处置的为危废类别包括:HW02、HW04、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16、HW17、HW18、HW22、HW31、HW39、HW45、HW46、HW48、HW49共计18大类186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