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
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总利用处置能力1466.4万吨/年,其中利用能力1118.7万吨/年,处置能力347.7万吨/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介绍,山东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种类多、分布面广。2019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1045万吨,其中,工业危险废物1035.4万吨、医疗废物9.4万吨、实验室危险废物约0.18万吨。全省共利用处置危险废物1150.8万吨(含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其中,企业通过生产设施或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自行利用处置581.5万吨、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569.3万吨。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基本匹配是我省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提出的一项主要目标任务。为稳步提升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省生态环境厅厅在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同时,一是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与管理意见》,明确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措施意见;二是定期公布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危废处置设施建设;三是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的主要目标,提出了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等重点任务。
2019年,全省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总利用处置能力1345.2万吨/年,其中利用能力1026.3万吨/年,处置能力318.9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