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田氏镇在各行政村村室和主要街道张贴关于抵制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一封信。
广大人民群众:
您好!真诚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内黄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一般我们所看到的
废机油、废沥青、医疗弃物、废弃农药、废油柒或沾有油柒的废桶、废弃电路板等,基本上都是危险废物。违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会污染环境,尤其是违法倾倒危险废物会对环境质量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近年来,我县违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情况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影响区域环境质量、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危害社会稳定的毒瘤。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倾倒事件,一般发生在山林、农田、荒野、河渠等无人、少人地带,隐蔽性强,不易发现。这种违法倾倒废物行为,除了严重污染环境外,还有可能通过空气、水、食物链的传播,危及身体健康。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都是通过比较大型的运输、自卸车辆进行非法输送和倾倒,目标相对明显。若有大型运输、自卸车辆驶入乡野小道的可疑行为,则可持续关注其动向,观察其有无违法倾倒废物行为。
违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和
危险废物,将会受到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违反本规定的,将处以最高十万元罚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若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热爱内黄这片热土的市民,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您坚决抵制违法倾倒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做到不参与,积极监督举报。如果您发现上述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请随时拨打环境保护有奖举报电话12369进行举报。
您的一个小小行动,将为环境保护作出重要贡献,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大力支持!
内黄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