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3.21”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2020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在全街道全面深入开展
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进一步消除事故及环境风险隐患。
本次排查环保科联合安监科、经济运行科、建管科、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面摸清我街道
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利用)等基本情况,深入排查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大力整治危险废物领域的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打好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攻坚战;到2020年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90%,为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检查内容涉及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利用)单位。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履行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建设等相关手续;是否落实环评管理要求,特别是对危废贮存、处置利用环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环评与危废实际产生种类、数量、贮存设施是否一致;是否在单位门口显著位置设置
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是否在出入口、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等33个重点领域和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