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响水“3·21”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
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预防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江苏各有关部门共同“主动向前一步”,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入手打造新管理模式,消除监管旧盲区。截至6月中旬,全省累计检查企业3.7万厂(次),共排查出环境隐患31739个,已完成整治16051个,发现安全隐患线索6760个,依法关闭取缔企业4家,停产整顿企业3家。
织密交接环节监管网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就“3·21”事故提出7条教训中,其中指出“虽然江苏省、市、县政府已在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中明确了危险废物监督管理职责,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仍按自己理解各管一段,没有主动向前延伸一步,存在监管漏洞。”调查报告提出8条事故防范建议,其中一条就是“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除了工作主动延伸需要加强,执法实践中还存在不法企业对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两头恶意隐瞒危险化学品性质,以逃避监管的情况。从执法流程上看,危险废物原有管理模式也需改进完善。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华文明结合执法实践举例说,“环保部门有时也会向我们移交危废企业的安全隐患线索,但一方面我们需要再次去现场核实,另一方面,环保移交也有一个过程。因此,安全隐患从发现到最后整改闭环时间跨度会很长。”记者还注意到,不能统筹兼顾的监管,会出现诸如环保设施仅考虑达标排放,没有兼顾设施本身安全性的问题,也曾导致过事故发生。
因此,“3·21”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针对原有制度设计不适应监管现实之处,省生态环境厅和应急管理厅各自“主动向前一步”,出台通知和意见,提出两部门共同探索建立项目源头审批、
危险废物监管、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合执法以及联合会商等五项工作制度。“现在两部门各向前走了一步,定期会商,联合审查、监管、执法,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能将一些以往不容易发现的安全隐患从源头扼杀。”省安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联合检查执法,“共扫”门前雪
省安委会有关负责人认为,上述一系列机制的出台有利于形成安全环保工作合力,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向纵深,“在机制设计层面为基层实践打下重要基础。”
实践中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部门间联动频频。如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发现的安全问题线索移送办法》,明确对企业污染防治中的17种安全风险进行移送。专项整治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向应急、住建等部门移送安全隐患线索4579个,促进了一批安全隐患问题的解决。
部门联动机制的形成,还为基层实践奠定了重要基础。不久前,由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局组建的联合检查组来到该市添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公司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问题进行执法检查。公司总经理钱骏说,此前两部门是分别前来检查,但存在问题交叉的情况,“做了环保的整改方案,往往会忽视安全方面的问题;做了安全方面的整改方案呢,可能又会忽视一些环保方面的问题。这种执法检查我们比较欢迎,整改意见比较系统,便于我们综合落实。”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晓栋坦言,生态环境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在突发事故处置与救援工作中联系较多,但在废弃危化品等
危险废物监管领域确实一直存在“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情况,这既是职责所限,也与专业特长有关。“环保的要求主要是防止污染环境,但不同的物质在一起,会带来什么样的安全隐患,我们实际上是不太了解的。特别是危废处置企业可能收集、贮存的危废种类比较多,如果不能规范放置或贮存的话,可能会带来安全危险。所以需要安全部门一起介入、联动把控。”
如今都“跨前一步”,新的共同监管模式正在无锡进行深入探索。“最关键的是形成了工作协同机制。”华文明介绍,协同机制下,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危废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环保联合审查、联合检查,“危废处置企业需要取得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现在,我们安全监管部门提前介入,通过现场检查企业,向生态环境部门出具安全意见,作为企业领取许可证的前提条件。要检查过了,符合安全要求了,生态环境部门才会核发许可证。相当于在企业生产经营之前,又加上了一套‘安全阀’。”
源头减量,管控危废安全风险
防控危废安全风险,除在联合执法一端发力,还可从减量化、资源化入手,提高危废处理处置能力和地区安全环境管理水平。
溧阳市应急和环境部门通过“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化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销售危险废物等问题。在推进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过程中,当地鼓励企业采取改进工艺、清洁生产等安全环保措施,减少
危废产生量。近3年,全市累计关停化工企业82家,整治提升22家,化工产业危险系数全面降低。
关停的化工企业往往还存有废弃危化品。2019年,溧阳市生态环境部门制定全市危废重点源削减任务,并依托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主动对接企业,做好处置服务指导,协助企业跨省、跨市处置。目前,辖区内企业危险废物库存量大幅下降。
溧阳本地的危废集中处置能力也有了长足进步,而这是长期以来不少地区忽视的一项能力建设。这样,高额处置费用让许多危废产生企业和单位不堪重负,驱使他们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对此,溧阳建立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利用辖区内水泥企业有利资源,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减少企业治废成本。目前正在运行的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被核准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18大类危险废物,设计年处置量达2.7万吨,能对当地及周边地区产生的危险废物能及时进行消解,设计年处置量达6万吨的溧阳市前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也即将投入运行。“两个项目的建设完成,有力提升了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
危险废物资源回收再利用效率。”溧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史小锋说。
源头管控,还在于对设施设备的安全和环保标准的统筹兼顾。在苏淮高新区,安监、生态环境两部门对已投产的49户企业中共84套环保处置设施中的39套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另外,安监部门还提前介入、同步参与,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对企业环保设施设计安全性进行论证、提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可行性建议,使企业投产后环保能达标、安全也达标。“安全环保从本质上讲是统一的,安全隐患与环境问题往往是伴生的。”苏淮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周守琴说,这就需要园区各部门齐心合力,全力打造安全清新的高质量化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