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泰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烟台市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区内、王从曲村西550m,建设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烟台泰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烟台市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区内,王从曲村西550m;
项目类别:新建;
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82522.39m2;
建设内容:建设1条100t/d处置能力的危废焚烧线,
危险废物焚烧系统处置能力为30000t/a;建设1套热相分离处置系统,处置能力为20000t/a;建设1套油水分离处置系统,处置能力为20000t/a。
劳动定员及班制:劳动定员100人,年工作300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h。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烟台泰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烟台市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区内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65350947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山东盈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道恩宾馆3号楼1楼
联 系 人:孙芃 联系电话:15064546532 邮箱:2430596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表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