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泰州市召开
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吴小平出席会议并讲话,泰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今年1月2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现场会,组织252家重点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参观苏伊士、双乐颜料、盛泰化学、扬子江海慈等4家企业规范化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播放16家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反面典型曝光片,剖析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环评验收、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专项培训与应急管理等五大类15种具体问题,要求全市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在六月份梅雨季、台风季到来之前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完成整治。
1月21日,制定印发《泰州市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3月底前完成初步排查,形成问题清单,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治。截至目前,累计检查企业568家,共向应急管理部门函告移送存在危险废物安全隐患问题和污染防治设施安全隐患问题线索企业322家、问题427件。1月10日制订《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现场督查方案》,由局负责人带队,分六个检查组对全市252家重点企业开展现场督查,重点检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现状,发现56家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99家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等问题。
5月31日、6月1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分8个组由局负责人带队对56家企业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99家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截至目前,全市56家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完成37家,整改率66%;99家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问题已整改完成75家,整改率75.8%。
据介绍,对国务院督导组交办泰州市4家企业共78项生态环境类问题隐患(其中重点督办项12项),泰州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局负责人定期带队赴相关企业进行现场督办,做好指导协调和跟踪督导。截至目前,除“新浦化学危险废物贮存库增加废气处理设施”正在抓紧整改外,其余77项已完成整改。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继续督促企业加快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化和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紧盯突出问题,推进危险废物历史遗留问题和环境隐患问题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