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面部署我市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省厅执法局培训会结束后,6月13日下午,保定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立即组织召开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动员培训视频会议。
会上, 首先对我市《工业废料废液等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原则、组织分工和工作要求。
支队长邸伟同志传达了省厅执法局培训会议精神,重点强调了此次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步骤方法和检查要点,并就执法工作中需要注意的11个方面问题,与各县(市、区)分局进行沟通交流。
分管副局长李培元同志就全面做好此次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深刻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作为举一反三、补齐短板的现实检验,真正做到检查“零遗漏”、执法“零容忍”,坚决彻底消除
危险废物安全隐患。
二要聚焦重点领域,找准执法检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突出工作园区、化工行业、涉酸涉废企业等重点,把辖区内涉危废企业全面摸排到位,做到底数清、台账明。注重挖掘深层次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不走过场。
三要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被抽调参与交叉执法的各分局分管副局长,要统筹抓好本辖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异地交叉互查执法任务。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汇总反馈。专项行动结束后,市局执法支队要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排名。
四要严守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执法氛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纪律作风整顿相关要求,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安全意识,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
市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设分会场,分管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中队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