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警方与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协作配合,侦破一起长江流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特大污染环境案,涉嫌向长江流域非法倾倒30余吨
危险废物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4月11日,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长寿区晏家某河段长江一级支流出现3至4公里伴有恶臭的黑褐色黏稠状污染带。重庆市公安局环保总队、市生态环境执法总队立即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市、区两级公安、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同开展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和案件调查工作。长寿区警方沿污染带溯流而上,准确发现倾倒地点,并根据污染带漂流距离和水流速度分析推断出作案时间,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和涉事单位。
经查,3月30日,大足区一家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节约
危险废物处置成本,在从事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处理的过程中,将正规程序处置每吨需4000余元的轮胎炼油裂解残渣及废液,以每吨600元的价格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周某、李某、丁某等人实施非法处置。
周某等人为隐蔽实施非法倾倒行为,特意将运渣货车进行改装,在车厢内加装一长方体水罐,并用篷布进行遮盖。4月8日、11日凌晨,周某等人先后两次将合计30余吨裂解残渣、废液非法转运至长寿区晏家街道,通过雨水管网实施偷排。
经长寿区生态环境局采样监测,非法倾倒的残渣废液中含有高浓度挥发酚、苯胺、苯、甲苯等有毒物质,认定为有毒性的
危险废物,仅4月11日倾倒的16吨危险废物就造成长江流域3000余吨水体严重污染,水体污染物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苯胺,分别超过国家标准239倍、324倍、319倍、185倍,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目前生态环境部门已对受污染水体全部进行转运并妥善处置,周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重庆市公安局环保总队负责人表示,重庆警方始终保持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截至今年5月,重庆警方共侦破污染环境刑事案件60余起,会同生态环境、城管等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