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 〔2018〕266号)精神,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高发态势,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有效防控环境风险,5月27日至6月4日,省环保厅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进行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执法检查分4组对全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85家、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单位31家共计116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77家,其中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54家、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单位23家。各地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确认存在的问题依法做出处理。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检查发现,一些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包括危险废物管理台帐、生产经营情况记录薄不规范;应急预案及演练形同虚设;申报登记存在漏报、不报,申报登记不全,未将危险废物包装物纳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部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外委处置的危险废物,虽有委托处置合同,但实际长期没有转移;次生危险废物登记不清、去向不明。
(二)个别持证单位存在超范围超规模经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平顶山市润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持有平顶山市环保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不含“油泥”。但在该企业厂区却发现堆存约100余吨从浙江、江苏运进的油泥,此批危废未履行跨省转移手续,目前,当地公安和环保部门均已开展侦查调查;许昌市轴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持有许昌市魏都区环保局颁发的废矿物油收集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房内放有“经营许可范围”以外废机油滤芯(属于危险废物),涉嫌超范围经营;巩义市绿洲废物处置有限公司2016-2017年连续两年超许可规模经营。
(三)个别持证单位处置利用设施明显闲置,涉嫌未按照批准方式经营。舞阳宏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设施无生产迹象,设备疑似长期闲置,但企业资料显示,转移经营活动一直在进行。
(四)环评批复及许可证发放不规范。在我省许可证审批权下放期间,不少经营单位的许可证经营范围和规模发生变化,但疑似存在许可范围与现场处置利用设备工艺不相符的现象。舞阳宏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生产设备工艺无明显增加,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和规模明显扩大;许昌市轴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场资料信息显示,该项目厂址明显不符合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选址要求,疑似存在环评违规,经营许可也依此违规颁发,企业目前一直在开展经营活动。
(五)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现象突出。三门峡鑫华矿冶有限公司2015年运营期间移入26000吨含铅玻璃,2016年企业破产重整停业,但至今库存3600多吨含铅玻璃仍未处置;新乡市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危废仓库内存放1638.23吨还原炉渣(疑似危废),从2013年开始生产堆存至今未安全处置;济源市太行锌业有限公司堆存炼锑残渣100多吨,去年至今未处置。
三、整改要求
(一)调查核实,依法做出处理。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77家持证单位,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认真逐项调查核实,对确认的问题依法做出处理,对整改情况要进行核查验收。问题的核实、处理及整改情况于7月15日前书面上报省环保厅。省环保厅将适时对核实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二)开展许可资质发放情况自查。各地要对市、县两级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资质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排查经营许可范围与环评及批复是否一致,处置利用工艺设备及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建设到位,经营许可是否超规模经营等问题。发现违规情况的要及时纠正。
(三)持续加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各地要继续强化对持证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对本辖区内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企业,要视情况责令其办理延期手续或限期处置。
(四)加强经营活动环境影响情况的监测监控。各地要对废铅酸蓄电池、煤焦油、含油废硅藻土、废催化剂、含油污泥、废酸废碱等危险废物的处置利用活动加强监管,对照项目环评和国家有关标准,对经营单位厂区周边土壤、地下水、植物等进行经营内容特征因子监测监控,督促企业落实自行监测责任,并适时开展监督性监测。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即时监测、上报监测结果)将作为危险废物许可证换发和转移审批的重要依据。
(五)对产生废渣的属性进行鉴别界定。各地要对许可持证单位经营活动中产生固废的属性、数量进行精确界定,并根据界定结果监督经营单位合法合规处置到位。
各地要针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监管,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2018年6月21日
主办:土壤环境管理办公室 督办:土壤环境管理办公室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