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000939.SZ)自爆出“近7亿元中期票据兑付违约”事件以来,一直处于风口浪尖。
根据凯迪生态6月11日公告,截至6月11日,公司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持有公司股票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共计12笔。冻结申请人包括券商、信托、融资租赁公司等,原因涉及金融借款纠纷、融资租赁纠纷、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等。
不仅如此,阳光凯迪持有的凯迪生态大量股票质押回购已出现逾期。统计显示,截至6月11日,阳光凯迪持有凯迪生态股份数量约为11.4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8%;累计被质押的数量约为11.1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3%。根据公告,目前阳光凯迪股票质押到期和被要求提前回购的股票总数量约为7.60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32%。
随着事件不断发酵,凯迪生态第一大股东阳光凯迪此前与信托机构签署的疑似“抽屉协议”也浮出水面。
6月12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接近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的权威人士处获得的独家信息显示,目前民生信托已向阳光凯迪下发《关于履行增信承诺的通知》,要求阳光凯迪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向民生信托支付差额补足款共计10.33亿余元。
根据双方签署于2016年的增信协议,民生信托设立“至信266号凯迪生态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部分信托资金用于认购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方正富邦惠通8号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总认购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18个月。
记者梳理发现,在增信协议中,阳光凯迪对民生信托的收益进行了“兜底”,疑构成“抽屉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在差额补足日来临之际,若资产管理计划向民生信托分配的现金不足以覆盖民生信托交付的全部委托财产本金及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10%计算的年化收益时,阳光凯迪同意对不足部分由阳光凯迪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无条件向民生信托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补足上述差额。
若阳光凯迪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违反上述承诺,其应以差额补偿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民生信托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同时民生信托有权要求阳光凯迪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损失金额的计算方式与阳光凯迪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应付未付的差额补偿价款的计算方式一致,数额相等。差额补足日前,出现触发事件中的任一情况,民生信托有权要求阳光凯迪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按照上述约定提前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协议约定的“触发事件”主要包括,阳光凯迪及/或凯迪生态的经济状况急剧恶化;阳光凯迪及/或凯迪生态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被宣告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减资、合并、分立、组织形式变更以及出现其他类似情形;阳光凯迪及/或关联方与民生信托签署的任一合同发生违约情形;阳光凯迪及/或其关联方对任一金融机构发生重大违约。
《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获得的相关材料显示,此次民生信托向阳光凯迪下发通知要求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向民生信托支付差额补足款共计10.33亿余元,理由正是“凯迪生态的经济状况已经急剧恶化”。
凯迪生态董秘办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目前尚未获知该事项,无法置评。记者多次拨打阳光凯迪办公电话,截至发稿时一直无人接听。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告诉记者,类似兜底行为有很多,但拿到明面上的很少,兜底的合同效力本身也有一定疑问。“如果主动补足可能问题不大,但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效力问题仍是一个核心问题,是否受法律保护存在疑问。”许峰表示。
也有律师表示,的确有法院判决最终认同兜底协议的效力,也判决了履行合同。但合同真实不代表合规,至少从所有股东的公平性原则和从当初增发协议信息披露的角度看是有问题的。
据了解,早在今年4月26日,民生信托就以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阳光凯迪持有的凯迪生态股份约11.21亿股,冻结股份比例为28.53%。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7年11月凯迪生态股东阳光凯迪拟对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向相关方转让公司控制权以来,已历经超过7个月的时间,目前仍未取得任何进展。
有接近凯迪生态的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已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愿意接盘,但因阳光凯迪董事长陈义龙要价过高最终谈崩,其表示要救凯迪生态需先救大股东阳光凯迪。对于这一说法,记者多次拨打陈义龙电话求证,但其手机一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