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2)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内,主要处理处置沈阳市及周边地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运进场内处置废物总计70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处置4万吨/年,一期焚烧处置20000吨/年,二期焚烧处置20000吨/年;废酸碱、重金属废液处理处置15000吨/年;废乳化液、含油废水处置15000吨/年。)。
本次评价范围为一期焚烧处置20000吨/年,废酸碱、重金属废液处理处置15000吨/年,废乳化液、含油废水处置15000吨/年,共计50000吨/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沈阳中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规划七路4号
联系人:田新亮
联系电话:1333733699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12号沈阳国际软件园D12座
邮编:110169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024-24520801
电子邮箱:41007780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进行项目概述与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及影响减缓措施;对建设项目作出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敏感点及其它关心本项目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工程选址、环境保护措施、对所在地区的环境状况的意见或建议,您所关心的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所存在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您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其他环境保护建议或要求,请简要说明原因。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